1、在支撐或漂浮狀態下,浮盤上任何部位應能承受0.1㎡範圍內不小於2.2kN的集中活載荷,鋁質內箱體本身能承受不小於15kN的集中活載荷。且任意兩個浮箱洩漏后,全接液內浮盤仍能漂浮在液面上且不產生附加的危害。
2、浮盤的設計浮力超過浮盤自重的2倍及密封與罐壁摩擦力。
3、浮盤上所有開孔、接管均應高出液面且高出160mm。
4、浮盤上直接與介質連通的所有縫隙均要求密封,並經透光性檢查合格。
5、浮盤安裝完成后邊框邊緣距離儲罐壁為200mm。
6、內浮盤的所有金屬部件之間均應互相電氣連通,浮盤上帶開口附件的活動蓋板應與浮盤電氣連接,並通過罐壁與罐外部接地件相連。
7、立柱通過裝置、防旋轉裝置等穿過內浮盤時應設置可靠密封措施。
8、浮盤所有浮箱單元直接與介質接觸的所有縫隙均必須有可靠的密封。
9、不鏽鋼全接液內浮盤保証在全行程上無阻礙的正常運行,保証昇降平穩,密封裝置及自動通氣閥,支柱等無卡澀現象。內浮盤及其附件與罐體上的其它附件無干擾。
10、內浮盤耐火極限不應小於2小時。
11、浮盤上、下表面都必須保証平整性,滿足浮盤下表面的全接液效果,及上表面拼裝縫隙的密封性處理要求。
12、所有部件應都可以從人孔進入到罐內。
13、防旋轉裝置穿過內浮盤處應密封嚴密,且不應影響內浮盤的正常運行。
14、浮盤浮力、強度、結構等設計及浮盤附件設計,必須符合GB50341-2014《立式圓筒形鋼制焊接油罐設計規範》規範要求。
15、浮盤滿足GB12158-2006《防止靜電事故通用導則》導靜電安全規範要求。